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纯碱厂 3×75t/h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纯碱厂 3×75t/h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纯碱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验收组成员名单(在同一个文件里)。(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4日-2020年5月14日 共计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