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第十九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第十九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呼环政批字[2021]1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第十九加油站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第十九加油站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第十九加油站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验收组成员签到表(在同一个文件里),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01月24日-02月23日,共计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