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鄂尔多斯市北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直接空冷供热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北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直接空冷供热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北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验收组成员名单(在同一个文件里)。(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2日-2020年1月16日 共计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