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主管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近期对山东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排污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引发热议。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4日正式受理该案,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针对大气污染的公益诉讼。中华环保联合会在诉状中请求法院判处企业除需达标生产、赔礼道歉外,还需支付近3000万元的赔偿款,将款项打入地方政府财政专户,专用于当地大气污染治理。曾几何时,中国的环保法被人戏称为“棉花棒”“绣花针”。面对或财大气粗、或利税大户、或政绩工程的企业,环保部门执法总显得力度不够、办法不多。就拿这次卷入舆论漩涡的德州振华有限公司来说,因其超标排放、环保设施建设迟缓,当地环保部门自2013年起已先后4次对其进行了每次10万元的行政罚款。期间还屡次下达整改通知书,但收效甚微,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