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19日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且拒不改正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提出判令企业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和因拒不改正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造成的损失共近3000万元等五项诉讼请求。
据德州市环保局介绍,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两条正在运转浮法玻璃生产线,均未建设脱硝设施,其中还有一条脱硫除尘设施建成但运行不正常。当地多次督促公司对污染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先后4次对该企业进行了每次10万元的处罚。去年10月,环保部公开点名批评这家企业未落实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存在不少大气环境污染问题。